县公安局通常包括以下岗位:
1. 局长:负责公安局的全面工作,通常是副科级或正科级岗位。
2. 副局长:协助局长完成公安工作,通常是副科级岗位。
3. 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某些部门或领域的工作。
4. 科长: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负责具体的警务工作。
5. 处长:通常是科长下属级别的管理人员。
6. 政委: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全局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7. 交警大队长、巡警大队长、经侦大队长、治安警察大队长等:分别负责交警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警察大队等部门的工作。
8. 派出所所长、看守所所长、拘留所所长等:负责管理相应的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
9. 指挥中心(副科级):负责110指挥中心的调度工作。
10. 情报中心:负责收集情报信息,对重点人员进行管控。
11. 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县公安队伍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12. 法制大队: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公职律师较多,承担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律宣传等工作。
13.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
14. 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及诉求工作。
15.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
16.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公共娱乐场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管理。
17. 禁毒大队:负责禁毒缉毒戒毒工作。
18. 特巡警大队:坚持24小时巡逻执勤,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19.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20. 警务保障室:负责物资、装备供应和管理。
21. 纪检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工作。
22. 政工室:相当于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党建、宣传等工作。
23. 技术科技岗位:包括信息技术、网络安全、通信技术等。
24. 犯罪研究专业技术岗位:犯罪心理学、犯罪学、统计学、审计学、法医学、毒品检验等。
25. 城市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房地产管理等。
26. 社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危机管理、应急管理、旅游管理、基层组织管理等。
27. 交通运输专业技术岗位:包括航空、水运、铁路等。
28. 示警犬专业技术岗位:包括警犬驯养、训练、救援等。
29. 窗口服务、综合管理、宣传助理、文书助理、巡防辅警、社区协管员、计算机网络维护、新媒体运营、视频监控等。
县公安局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