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试中指的是:
1. 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工作的经历。
2. 参与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见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以及军队服役(含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等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经历。
3. 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4.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 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6. 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需要注意的是,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