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普通话的要求因教师类别和所教学科而异。以下是普通话要求的一些具体标准: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现代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其他情况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普通话等级标准
一级甲等:97-100分。
一级乙等:92-96.9分。
二级甲等:87-91.9分。
二级乙等:80-86.9分。
三级甲等:70-79.9分。
三级乙等:60-69.9分。
其他要求
发音准确、标准。
语速适中、清晰。
语法规范、表达清晰。
语音语调得当、语言优美。
请注意,这些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应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您还需要注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