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文职是指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他们主要负责公安机关的日常事务、文书工作、档案管理、信息收集与分析、接待来访以及行政事务处理等辅助性和保障性工作。公安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或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也不穿着制式警服或佩带警用标志,并且不配备或使用警械武器。他们的工作重点在于支持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但不参与执法活动或涉及绝密级事项的工作。
公安文职人员通常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事业单位待遇或劳动合同待遇,但不享受民警的相关待遇,并且一般不参加警务培训,也不会发放警服和警用装备。
实行公安文职制度旨在提高非执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并节约警力,使其能够更集中地投入到执法一线工作中。这一制度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实施方式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