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规定,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必须满足一定的居住时间要求,以保持其永久居民身份。具体要求如下:
居住时间要求:
永久居民在每个五年周期内必须累计居住满至少730天(两年)。
居住时间计算:
居住时间从成为永久居民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居住时间可以是连续的或不连续的 ,只要总天数达到730天即可。
五年周期:
居住时间的计算周期为五年,从成为永久居民的第一天起算。
例外情况:
如果永久居民在五年周期内的居住时间少于730天,可能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入籍要求:
如果希望成为加拿大公民,则需要在加拿大连续居住满三年,或在四年内累计住满三年。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建议咨询最新的加拿大移民法规或专业移民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