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并组织、带领学生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在履行这些义务的过程中,应始终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实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