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场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 考生所选择的职位和考区地点进行随机分配考室号和座位号。
2. 考场由主考部门在选择的考区地点内指定。
3. 考点通常设置在全国各省的省会城市、直辖市、自治州首府以及个别较大的城市。
4. 考点选择考虑到报名人数、考生就近原则以及城市组织大型考试的能力。
5. 特定部门的职位,如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非通用语职位,以及金融监管、证监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有特定的考点选择要求。
6.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7. 考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点,选择考点与职位工作地无关。
以上信息根据您提供的日期,以最新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