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住院报销通常有以下几个途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住院时提供身份证、低保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办理住院登记。
出院时,医院会根据治疗费用明细和医保政策直接结算可报销部分,患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医疗救助报销
治疗结束后,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提供身份证、低保证、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等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批通过后,民政部门会将医疗救助金发放到低保户个人账户。
社保中心报销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
民政局低保科或社会救助科
办理医疗救助报销,但需注意政策变化,自费部分需达到一定数额才予报销。
新农合窗口报销
市外医院出院后,带相关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提供相关资料向新农合业管中心申请,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可列入新农合基金报销范围。
请注意,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