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雇员通常指的是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中,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合同工。这些雇员一般有以下特点:
非编制人员:
他们不列入机关单位的编制序列,即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的正式身份。
合同化管理:
雇员与雇用单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雇用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专业性工作:
雇员通常在特定的专业领域工作,如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
薪酬待遇:
雇员的薪酬待遇一般相对较高,不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但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市场行情确定。
雇员制度的存在旨在缓解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人手不足的情况,或是为了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