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考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笔试
政策理论水平:测试应试者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的理解和掌握。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对策性论文等形式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考察应试者的写作能力,包括公文写作、策论写作等。
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无领导小组讨论:部分招考可能涉及此类面试形式。
加试 (如有安排):
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可能包括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等。
专业知识测试
根据不同岗位选择不同的考试科目和内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掌握情况。
行政能力测试
包括语文能力、数学能力、逻辑能力等,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
法律知识
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公务员工作的基本法律素养。
沟通协调能力
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察考生的人际关系处理和团队协作能力。
经历业绩分析评审
评估考生的工作阅历、任职经历以及工作成绩,以及岗位匹配度。
以上内容可能因具体招考单位和职位要求有所不同,考生应以当年发布的具体招聘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