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特勤通常是指那些在政府机关内部,特别是公安机关中,负责特定安全任务的安保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可能包括:
1. 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2. 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3. 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4. 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其他警种不具备的任务,如提供自动火力支援;
5. 参与处置严重性犯罪事件和暴乱骚乱事件。
特勤人员可能没有正式编制,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并且可能不享有公务员的完整福利待遇。他们的工作性质更偏向于保安服务,与正式的警察或特警有所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特勤与特警(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是不同的概念。特警是警察中的特种精英,专门负责各种特别的危险任务,如反恐、镇暴等,并且通常拥有执法权和公务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