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验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原件验证)。
施工许可文件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原件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如有消防要求)。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如有环保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根据规定提供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结构实体资料
图纸会审记录、质量/安全监督交底记录、地基处理资料等。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
原材料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
钢筋、商品混凝土、砌体用水泥、砂、砖、砌块等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水泥、防水材料、土工击实实验报告、砖、钢材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机械连接试验报告、焊接接头试验报告等。
施工记录
隐检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等。
其他相关资料
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图纸审查、设计变动、技术咨询解答等。
质量保证资料、质量鉴定资料、质量验收表等。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等。
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整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所需资料可能会根据地方标准和具体工程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以当地建设部门或专业监理机构提供的指导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