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款通常指的是企业为了建造固定资产而购买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这些物资在购买后会被用于再次加工建设,并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资产。
在会计实务中,“工程物资”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成本。
例如,当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时,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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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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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领用这些物资用于在建工程时,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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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自建工程购料使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而非自建(对外施工)则使用“原材料”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