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警察编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行政编制警察:
这是国家承认的正式警察编制,拥有警服、警察证,并且具备执法权。公务员警察的管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
事业编制辅警:
这类警察通常在公安局下属的非执法岗位工作,如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虽然他们也在公安局工作,但并不具备警察的执法权。
合同制辅警:
这类辅警通常是通过合同方式聘用,不属于正式的警察编制,可能没有执法权。
新疆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任务需求,存在一些特殊编制,例如新疆武警总队是正军级编制,以应对该地区复杂的环境和繁重的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过去存在事业编制的警察岗位,但根据提供的信息,这些岗位在几年前已经逐步转换完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已经被清退或转为合同制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