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
3. 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4. 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5. 负责律师、公证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6. 管理司法方面的外事工作,调查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理论问题。
7. 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
司法部部长是正部级领导,其他副部长为副部级。司法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如政治部主任,通常对应的行政级别是厅局级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