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证明通常在中国驻各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以下是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注册与准备材料
在留学期间,应在中国驻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或总领馆的留学生报道登记系统上注册,并获取带登记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注册后一个月,系统才能打印出带登记序列号的登记表,供教育组老师盖章。
准备相关材料,如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原件。
递交申请
在完成学业后,持上述材料向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递交申请。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办理。
领取证明
办理时限一般为1-2周,具体以当地使领馆的规定为准。
领取时,注意核对证明的信息和内容是否属实。
注意事项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可能不予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但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海关办理。
如有需要,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证书认证。
请根据您所在的留学国家,查询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或总领馆的具体办理流程和地址,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