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和事业编是中国两种不同的编制类型,它们在性质、职责、工资福利等方面有所区别:
公务员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主要从事国家行政事务工作。
有明确的级别体系,如科员、科长、局长等。
享受国家的法定待遇,如医疗、晋级等。
事业编
指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包括学校、医院、研究所等。
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筹自支三种类型。
工资和福利可能部分或全部由政府负担。
“走”的是职称,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
在某些情况下,如行政机关中的司机、电工等后勤人员,可能属于事业编制,但不属于公务员。
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和事业编在处级以前通常不能互通,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在公务员和事业编单位中担任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