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政审通常会审查以下亲属:
1. 直系亲属:
父母
配偶
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祖父母(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外祖父母(即姥爷、姥姥)
2. 旁系亲属:
兄弟姐妹
叔叔、姑姑、舅舅、姨等较近的旁系血亲
岳父母(公婆)
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
3. 其他可能影响政审的亲属关系: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
如果这些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者参与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本人对这些亲属有包庇、报复言行,政审可能会不合格。
政审不合格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的情况。
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
亲属参加邪教组织或者有害功法组织,或者本人对这些亲属有包庇、报复言行。
政审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相关单位予以协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岗位可能有不同的政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