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旨在鼓励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加分项目:
学科竞赛类
奥赛获奖者: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其他学科竞赛:在文学、历史、地理等学科的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科技创新类
科技创新项目:参与科研项目、发明制作等,获得奖励或取得突出成果。
学科创新能力:在学科创新能力评价中取得突出成绩。
特长类
艺术特长:在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特长项目中取得相应级别证书。
体育特长:在田径、篮球、足球等体育项目中具有较高水平,并获得相关体育比赛奖项或达到一定等级标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社会实践研究:开展社会调查、研究课题等,撰写相应报告并取得成果。
志愿者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务劳动、扶贫帮困、环保行动等,累计一定时长。
奖励类
全国性奖励:获得如“全国优秀学生”、“全国三好学生”等荣誉。
地方性奖励:获得地方性奖励,如“市级优秀学生”、“市级文明少年”等。
特殊群体类
少数民族考生:在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获得不同额度的高考加分。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也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归侨、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可获得一定的高考加分。
其他
烈士子女:在高考中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高考中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政策。
请注意,加分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具体加分情况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此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加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