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是指那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在职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管理和待遇上参照公务员制度。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党委群团机关:
包括各级别的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办公室,以及团委、妇联、工会、科协、文联、残联、政法委、统战部、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群团机关单位。
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
主要指市县级以下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单位,如农业、交通、文化、国土、工商、环保、医疗卫生等部门下属的执法中心、执法大队、执法局、稽查局等。
行政类事业单位:
根据承担行政职能的多少,分为完全、主要、部分三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地震局、气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统计局调查队、水委会、机关事务局、历史档案馆、舆情研究中心、采购中心、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
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能入职,并且在职务与职级晋升、车补、年终绩效等福利待遇方面与公务员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