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的主要部门包括:
民政局:
负责拟订和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管理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实施社会救助,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等。
纪委县监委:
包括内设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
统战部:
主管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党外干部、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与政治安排,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等。
农业农村局:
负责研究和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等。
发改委:
内设多个职能股室,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开发,以及节能监察等。
政府办公室:
综合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主管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
自然资源局: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这些部门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共同推动南丰县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