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学中,倡导自然主义的教育家包括:
亚里士多德:
他首次提出了“教育遵循自然”的原则,并根据人的自然发展顺序,将人从出生到成年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强调教育应适应人的心理发展。
夸美纽斯:
他明确提出了“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认为教育活动必须遵循自然的、普遍的“秩序”和规律,并根据人的自然本性和年龄特征进行教育。
卢梭:
在著作《爱弥儿》中,他提出了自然主义教育思想,主张教育应以儿童的“天性”为中心,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并反对传统教育。
这些教育家的思想影响了后世的教育理论和实践,强调教育应当顺应儿童的自然发展,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