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省直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
社会保障局:
负责社会保障相关事务。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提供人才交流服务。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协助劳动就业相关事宜。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
管理技术岗位考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统计局:
负责全省的统计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民政厅:
负责民政事务管理。
司法厅:
主管全省司法工作。
财政厅:
管理省级财政收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
教育厅:
负责全省的教育工作。
科学技术厅:
主管科技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事务。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公安厅:
主管全省公安工作。
国家安全厅:
负责国家安全事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交通运输厅:
主管交通运输事务。
水利厅:
负责水利管理。
农业农村厅: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
商务厅:
主管商务事务。
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卫生健康事业。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
这些单位通常不列入省政府序列,但直属省政府领导和管理的机关部门。它们在各自的领域内推动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