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的管理通常归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中介等特定类型的中介服务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中介公司的注册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中介服务价格的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市场中介机构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不同种类的中介机构可能归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例如房屋中介可能归属于房管局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而劳务中介可能归属于劳动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