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隶属单位指的是在行政组织系统中没有上下级关系的机关。这些单位可能是平级关系,或者属于不同的系统或部门,它们之间进行业务往来时通常会使用函件、邀请信等文书形式,以协商和沟通的方式进行。不相隶属单位之间行文时,一般遵循公文级别对等的惯例,不存在逐级或越级行文的问题。
例如,在地方政府层面,山西省政府和山东省政府就是不相隶属的平级机关。它们之间若有业务交流,会采用适当的文书格式进行沟通。
需要注意的是,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在行文时,应确保公文的效力等级对应,即公文级别对等,并且通常抄送给相关部门,以保持透明度和沟通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