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管事业单位通常指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待遇与公务员相同,但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它们一般承担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工作人员通常是事业编制,而不是行政编制。这种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特点包括:
1. 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
2. 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授权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
3. 在事业单位中,这类单位与公务员系统在待遇和管理上更为接近,但属于不同的体系。
重管事业单位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是不同于普通事业编制的一种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