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这种收购方式通常是通过公开市场进行的,旨在通过向所有股东提供平等的机会来收购股份,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公开性:
要约收购必须向市场不特定对象公开进行。
强制性:
在某些情况下,如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若继续增持,法律可能强制要求投资者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全面性:
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是指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全部股份的要约,而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则仅收购部分股份。
市场化:
要约收购被视为一种完全市场化的规范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内幕交易,并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条件明确:
收购要约中会明确规定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股份种类:
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依法发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