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属于半公益性质的服务行业。他们通常是通过一定的选拔或公开招考程序,被各街道(镇)或社区的两委一站(即党委党组织、居委会、社区服务站)选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性质可以总结如下:
非公务员和非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者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合同制聘用:
社区工作者一般是合同制员工,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或离职,对将来报考公务员或事业编没有影响。
提供公共服务:
在社区内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其他公益服务。
社会基层角色: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细胞”,社区工作者是政府与居民沟通的桥梁,落实国家方针政策。
工资构成:
工资通常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组成。
社会保障:
社区工作者通常由当地民政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社区工作者在推动社会和谐、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