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师培训中心是各省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高等学校教师的培训。这些中心通常隶属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依托于本省内的师范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能包括组织管理、理论研究、信息交流及咨询服务,旨在提升教师的职业技能和教学水平。
例如:
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成立于1987年,由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师范大学共同领导。
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成立于1987年,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依托于浙江师范大学。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成立于1999年,由江苏省教育厅直接领导。
这些培训中心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