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职位被取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招生人数下降:
从2015年开始,政法干警各省的招生人数出现断崖式下跌,部分省份的招考人数甚至不到100人。
招录岗位饱和:
部分单位招录岗位已满,达到饱和状态。
新招录方式:
一些省份尝试了大学生招警和高中生特警大学定制班,对政法干警考试构成冲击。
停止招考:
个别省份如云南已有好几年未进行招考。
政策调整:
政府为了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寻求更高效、专业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同时减轻政府负担,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培训和教育成本高:
政法干警的培训和教育需要大量时间和金钱投入,可能给政府带来负担。
工作敏感性问题:
政法干警工作涉及法律、政策等敏感问题,可能引发争议和不满。
权力集中问题:
政法干警的存在可能导致权力过度集中,影响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取消政法干警职位旨在提高政府透明度,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可能性,但也可能引发社会不满和争议,并影响政府公信力和稳定性。同时,对于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和教育的人员来说,可能会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