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职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法官:
负责审理案件的裁判工作,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和独任审判的审判员。
庭长:
负责各自庭室(如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的总体领导工作。
审判员:
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可能担任合议庭成员或独立裁判。
书记员:
负责法庭开庭过程的文字记录,办理庭前准备事务性工作。
法警:
负责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法医: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为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行政人员:
包括办公室人员(如秘书科、综合科、档案科等)、立案庭人员、研究室人员等,负责法院机关管理及日常事务的组织落实。
财务人员:
负责法院的财产、财务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司法技术人员:
提供司法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
司法警察:
负责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宣传工作人员:
负责法院的宣传工作。
其他辅助人员:
如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等,为法庭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
法院的职位等级从大到小通常包括: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