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书的送达时间如下:
民事案件
当庭宣判的民事案件,判决书应在 十日内送达当事人。
定期宣判的民事案件,判决书应在 宣判后立即发给当事人。
刑事案件
当庭宣判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应在 五日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应在 宣告后立即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行政案件
当庭宣判的行政案件,判决书应在 十日内送达当事人。
定期宣判的行政案件,判决书应在 宣判后立即发给当事人。
以上规定确保了当事人能够及时收到判决书,从而保障其诉讼权益。送达方式可能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