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在刑事诉讼中,物证是常见的证据类型之一,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物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作案工具:
例如杀人用的刀具、盗窃时使用的撬棍等。
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物质对象:
如被盗的彩电、抢劫到的现金、贪污的赃款、受贿的小轿车等。
表现犯罪行为社会危害后果的物品:
如被破坏的机器设备、被烧毁的建筑物、被盗割的电信线等。
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物品:
如毒品、假币、制造的霰弹枪支、弹药等。
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
如撬门所留痕迹等。
在犯罪过程中留下的能反映作案人的物品或痕迹:
如作案时穿戴的衣服、强奸时被害人扯掉在现场的犯罪嫌疑人的头发、作案人在现场留下的指纹、脚印等。
物证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