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办理的,需要到特定的机关进行办理。根据中国现行的规定,普通护照通常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而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从2019年4月1日起,普通护照实行“全国通办”,这意味着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与户籍地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办理护照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例如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社保证明和照片等材料,到市出入境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