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机关的排列顺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先上级,再平级,后下级:
抄送单位应按照机关的性质和隶属关系排列,通常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单位的层次顺序进行排列。
党、政、军、群顺序:
在同级别的单位中,应按照党委、政府、军队、群众团体的顺序排列。
个人与单位的排列:
如果确实需要抄送给上级领导,可以先将个人排列,再排列单位。
避免不必要的抄送:
应避免乱抄乱送,根据公文内容与性质、机关或领导人的职能职权及工作的需要、保密需要来确定抄送名单。
抄送与抄报的统一:
根据现行规定,应统一使用“抄送”而非区分“抄报”用于上级单位和“抄送”用于下级单位。
请根据这些规则正确排列抄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