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直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
1. 教育系统:如南昌市第三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中学等。
2. 卫生事业单位:涉及医疗卫生服务。
3. 科研院所: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发。
4. 文化系统:如文联、出版社、图书馆、展览厅、科技馆和博物馆等。
5. 城市建设与管理:如城建、环卫、园林、市政等部门。
6. 政府部门:包括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局、法制办公室等。
7. 工商行政管理:如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税务系统:包括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9. 质量技术监督:如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 其他机构:如南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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