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倡导的教学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
教学活动应以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建构主义学习观:
学生是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通过探究、合作、交流等方式积极参与学习活动,教师则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
教师角色的转变:
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组织者,不再是单向灌输,而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精神。
教学过程的课程创新与开发:
教学不仅是传授知识,还是课程创生与开发的过程,强调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
多元评价:
评价学生时不仅关注学习成绩,还包括认知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全面评价。
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强调学生的主体性,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和探究。
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重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注重学习过程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学习结果。
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等。
这些教学观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即促进每个学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