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社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建设了儿童福利院、城镇社会福利院、农牧区敬老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等。
社会保险和福利
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老年人福利
实行全民养老保险制度,对60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养老金补助。
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子女可享受护理补贴。
提供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措施。
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措施。
提供生活服务,如送餐、购物、家政服务等。
社会救助制度
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现金援助和直接服务
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收入补贴等形式实现现金援助。
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提供直接服务。
其他福利措施
包括对孤残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农牧区五保对象的特别关照。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五保供养标准提高,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数据和政策,以展示西藏社会福利事业的现状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