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是指按照义务兵役制度服兵役的士兵,通常是指公民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订服役合同,服役期限为两年。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根据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同时享有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与公费医疗待遇。
在中国,义务兵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重要军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每年有一定年龄段的男性公民需要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并在符合条件后被征集服现役。
义务兵与志愿兵(士官)的主要区别在于,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并发放津贴,而志愿兵(士官)则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