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社会治理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系统治理
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依法治理
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依靠法律规范个人和组织行为。
各级执法机关要严格公正执法。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综合治理
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
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源头治理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推进政社分开,确保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支持和发展志愿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重点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
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收集和分析社会数据,预测和解决社会问题。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持续改进和完善
总结经验教训,优化社会治理体系。
不断探索和实践新的治理方式和方法。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构建调解、信访、仲裁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
强化社会治安防控
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推动建设多元主体协同、全民有序参与的立体化、数字化、现代化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治理效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