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如下:
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3个月
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6个月
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15个月
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18个月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总期限最长也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