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单位待遇实施情况如下:
停薪留职
自费留学的在职人员,一般可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的人员从出境的下一个月开始停发工资。
工龄计算
出国进修人员5年以内回国工作的,可连续计算工龄。
5年以上回国工作的,按出国前工作时间与回国后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国际旅费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时,由国家提供回国国际旅费。
安家补助
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若要求国家分配工作,可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国内安家费补助。
工作分配
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若要求国家分配工作,可在毕业前与国家驻外使领馆联系办理登记手续,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并分配工作。
职称评定
回国后的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均按同类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
教学、科研、生产等单位的业务骨干和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较近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联系所在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