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
应纳税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适用税率 - 累计速算扣除数
```
其中,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以月收入10000元为例,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假设为0元),起征点5000元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为5000元。按照10%的税率计算,并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计算如下:
```
应纳税额 = (10000 - 5000 - 0 - 0 - 0 - 0) × 10% - 210 = 500 × 10% - 210 = 50 - 210 = -160
```
这里出现了负数,说明在扣除起征点和专项扣除后,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一万元工资在扣除各项免税收入和专项扣除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