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属于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性、政府扶持性的岗位。这些岗位通常是由政府出资或引导社会资金开发,旨在服务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特定群体的就业问题。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公共管理、社区服务等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它们一般不纳入行政或事业编制,而是作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存在。
公益性岗位的特点包括:
非营利性:
岗位的目的主要是服务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追求盈利。
社会服务性:
提供的服务内容通常与居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如社区保安、保洁等。
政府扶持性:
公益性岗位往往得到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助。
编外人员身份:
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内员工。
合同性质:
公益性岗位通常是临时性或合同性的就业形式,可能有一定的期限,并在合同期满后解聘。
公益性岗位在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