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勤务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或下设的机构,负责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和行使行政执法权。这些机构在保障社会秩序、维护法律权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
2. 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3. 维护交通秩序、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等;
4. 执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
5.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8. 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户籍管理等公共服务;
9. 案件侦查,搜集证据,查明案情;
10. 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11. 与居民建立联系,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社区问题。
执法勤务岗位的工作人员需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尊重人民权利和利益,依法行政,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并防止滥用职权、不当干预和不公平对待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