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政审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存档凭证》:
证明个人档案存放情况。
单位介绍信: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介绍申请人的情况。
派遣书或邀请信:
如果是因公出国,需提供单位派遣书;如果是因私出国,需提供境外单位邀请信。
公安局外管处政审调查表:
由公安局外管处填写,对申请人进行政审调查。
单位鉴定: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评价和鉴定。
户口本:
证明申请人的户籍信息。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邀请函及翻译件、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等。
请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