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的会计分录取决于其是否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以及安装的目的。以下是几种情况的会计分录示例:
公司安装监控系统,价值达到固定资产标准
购入安装时:
```
借:在建工程——××监控系统
贷:银行存款(如果是公司自己的员工安装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
系统达到可使用状态时:
```
借:固定资产——××监控系统
贷:在建工程——××监控系统
```
公司安装监控系统,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
借:管理费用
贷:在建工程——××监控系统
```
为客户安装监控(假设是一般纳税人):
收入确认时:
```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监控设备作为建筑物或构建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进项税额通常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