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秘书的配备通常与领导的级别有关,具体如下:
正国级领导:通常拥有3位秘书,包括工作秘书、机要秘书和生活秘书,这些秘书的级别可能高配为副部级。
副国级领导:一般配备2位秘书,主要是行政秘书和事务秘书,级别通常为正厅级,有时也可能是副厅级。
省级领导(如省委书记、省长):各自配备1位秘书,秘书的级别通常为正处级,高配时可能为副厅级。
市县级领导:按规定通常不配备专职秘书,但可能会设置专职联络员岗位来充当秘书角色,这些联络员的级别通常为副科级或正科级。
总结来说,只有副部级以上级别的党政领导干部才有资格配备秘书,并且秘书的级别和数量有明确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是基于过往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实际配备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