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收取房租的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1. 收到房租时:
```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2. 如果涉及增值税,需要根据房屋租赁协议确认收入金额,开具发票并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然后将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3. 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请注意,这些分录是基于标准会计原则和实践,具体操作可能因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务必遵循当地的法规和会计标准进行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