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南通户籍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1. 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2. 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3.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4.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5. 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
6. 其他特定条件,如居住满一定时间、投资兴办实业等
办理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相关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3.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对于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的人员)
5.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落户人员)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办理流程
1. 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 提交所需材料
3. 窗口受理
4. 审批
5. 办理落户登记
特别说明
对于居住满一定时间(如6个月)的无业无房者,即使没有固定住所,也可能有机会落户。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及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将户口迁入南通。
购房落户的条件包括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并满足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要求。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新信息